徵信服務項目
工 商 徵 信
徵 信 案 例
外 遇 案 例
專 家 論 述
徵信諮詢專線
台北市 02-2501-9777
   0800-558-822
台北縣 0800-557-722
基隆  0800-771-112
桃園  0800-435-666
中壢  0800-232-889
新竹  0800-232-555
苗栗  0800-027-588
台中  0800-24-9999
彰化  0800-28-3333
南投  0800-65-2222
雲林  0800-43-2222
嘉義  0800-61-5555
台南  0800-42-6666
新營  0800-8888-74
高雄  0800-63-5555
屏東  0800-63-7777
台東  0800-89-3333

法律諮詢 0800-67-3333

大陸專案 0800-635-999
帳務催收 0800-888-994
工商案件 0800-42-1111
婚前徵信 0800-221-555
回《科學徵信社》首頁 公司簡介 服務流程 法律常識 徵信案例 聯絡我們
     
  您現在的位置 : 首頁 > 法律常識 > 通姦罪之告訴期間有多長?如何起算?  
     
通姦罪之告訴期間有多長?如何起算?

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:「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 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。」這的「知悉」,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,也就 是說,以得為告訴之人之「主觀認知」為標準,而且認知應該達到「確知」之程度,如果僅係 懷疑他人有此犯罪行為,但未得確切之證實者,尚不得稱為知悉。至於連續性、繼續性的犯罪 ,其告訴期間應自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或行為終了時起算,否則難免發生侵害行為尚未結束,但是告訴期間已過之窘境。

Back
 
 
 
 Copyright©版權所有 2006 科學徵信社 Moral Investigation Co.,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 錢進科技服務專線0800-00-99-55